1.填報期限:107年3月12日至3月19日(一)止,逾時視為無編列需求。
2.紙本核章資料提交方式(擇一):
(1)「掛號」:請於107年3月19日(一)前掛號寄出(請勿寄平信),郵戳為憑,逾期視為無需求,不予受理。
(2)「親送」:請於107年3月20日(二)中午前親自送達,逾期未送達者視為無需求,不予受理。
3.提交地址:「教育局資訊中心」(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236-1號)。
注意事項:
1.提報送審項目請務必詳參附件1-填具說明。
2.本市所有學校均須提交「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明細表」,如貴校無需求,仍請至系統完成基本資料後,下載明細表核章送本中心備查。
3.如資料填報不齊或無佐證資料提供,本局將自行刪除貴校該項需求。
4.如經費來源採基金賸餘者,應一併提報至本局永續科「108年度使用基金賸餘編列預算暨編列資訊設備經費概算表」。
參考資料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