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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設置及應用電腦計畫先期審查
2024-03-28 00:00:00 至 2024-04-15 13:00:00

1.填報期限:113年3月28日(四)至4月3日(三)下午2時止,不論是否有提報需求,本市所有學校均須填報,逾期未送達者視為無需求,不予受理

2.紙本核章資料提交方式(擇一):

 (1)「掛號」:請於113年4月3日(三)前掛號寄出(請勿寄平信),郵戳為憑。

 (2)「親送」:請於113年4月8日(一)中午前親自送達,逾期未送達者視為無需求,不予受理。

3.提交地址: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」(70052 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236-1號)。

注意事項:

1.提報送審項目請務必詳參附件1-填寫說明。

2.本市所有學校均須填報,不論是否有提報需求;倘無提報需求,僅需填寫「學校基本資料」,並從「下載明細表」,列印「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明細表」,並經核章後提交本局資訊中心。

3.如資料填報不齊或無提供佐證資料,本局將自行刪除貴校該項需求。

4.如經費來源採基金賸餘者,應一併提報至本局永續校園科「114年度使用基金賸餘編列預算暨編列資訊設備經費概算表」,所填報之「資訊設備及數量」應與資訊中心一致

5.如有購置平板之需求,需填報並檢附報價單(蓋職章和與正本相符章)。

6.每年例行性之系統維護費不需提報,但如有新增項目,仍需提報。

參考資料如下:

附件1-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明細表-填寫說明(倘第一次開啟為空白,請再重新開啟一次。)

附件2-逾汰換年限-6年與10年-的財產清單

附件3-審查原則

附件4-資訊設備採購預算審查參考表(共同供應契約)